相关单位和人员:
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组织修订了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(CNAS-RL01:20XX)。目前已完成文件草案稿,现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。
相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,请于2015年6月15日前反馈至CNAS。
联系人:陈延青 周婕
联系电话:67105259、67105260
电子邮件:chenyq@cnas.org.cn,zhouj@cnas.org.cn
附件:
1.CNAS-RL01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修订说明
2. CNAS-RL01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
3. CNAS意见征询表
盘点手机搭载的传感器
全军首家|蛋白质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认证
CFDA:发布新版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,自6月1日起实施..
庆祝我公司客户—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ISO 17025现场评审!..
免费|关于医学实验室认可相关技术培训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