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25日,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(DAWR)公告,从2016年6月1日起,进口食品将需要提供生产商信息。该规定最早从6月1日起实施,如动物源食品;最晚至2016年12月1日实施,如饮料、酒精类产品。
目前,澳大利亚进口食品按照关税分类进行管理,分属第2章(动物源产品)至第22章(饮料、酒精类、食醋类)不同类别。
更多详情参见:http://www.agriculture.gov.au/import/goods/food/mandatory-producer-details
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砷镉检测情况曝光 涉13种方法9类仪器..
分享|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方法知多少?
CNAS检查机构认可风险的识别
浙江先行先试:跨境电商商品需有第三方质安报告
关注|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..